距离1998年印尼改革运动(Reformasi)已近三十年,“改革2.0”的呼声再次在社会上响起。2026年6月12日,首都雅加达爆发大学生示威活动,随后于次日在日惹持续发酵,显示要求变革的声音已不再只是社交媒体上的讨论,而是逐渐演变为现实社会运动。
此次示威以“走向破产的印尼”为口号,学生群体表达了对当前经济状况及政府政策方向的担忧。这种不安源于民众切身感受到的现实问题,包括印尼盾持续走弱、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裁员风险增加、居民购买力下降,以及政府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嫌存在腐败问题等。
与1998年以推翻旧体制和推动政治民主化为核心目标的改革运动不同,本轮被称为“改革2.0”的诉求更加关注政府治理质量和人民福祉问题。
学生提出的五项主要诉求正反映出这一特点。他们要求政府停止浪费国家收支预算(APBN),降低基本生活物资和燃油价格,重新评估免费营养餐计划(MBG)以及“红白乡村合作社”项目,停止军事力量介入民间公共领域,并要求政府承认其经济政策存在不足。
分析认为,这些诉求所关注的已不仅仅是经济数据本身,而是国家治理能力和公共政策质量问题。
在这些诉求背后,也引发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1998年改革运动是否真正实现了当初所承诺的社会繁荣与公平?
不可否认的是,印尼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果。全国选举定期举行,新闻自由空间不断扩大,政权更替也能够以和平方式完成。然而,贫困、社会不平等、腐败以及经济脆弱性等问题依然长期存在,并反复困扰着社会发展。
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改革2.0”应成为重新审视国家制度架构和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契机。并指出应考虑对《1945年宪法》进行有限修订,以进一步强化权力制衡机制,明确国家长期发展方向,并重新激活宪法第33条所倡导的经济民主精神。
在这一背景下,印尼开国元勋、首任副总统穆罕默德·哈达(Mohammad Hatta)的思想再次受到关注。哈达曾强调,没有经济独立的政治独立是缺乏意义的;政治民主必须与经济民主同步推进。
他认为,如果财富和权力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甚至流向外国资本,那么国家独立的真正意义将被削弱。这也使得“寡头政治”问题成为讨论焦点。
多位政治学者,包括理查德·罗比森(Richard Robison)和维迪·R·哈迪兹(Vedi R. Hadiz)指出,后改革时代的印尼并未完全摆脱寡头势力影响。改变的并非寡头集团的存在,而是其运作方式。
如果说过去的寡头主要依赖与执政者的关系获取利益,那么今天他们则通过政党体系、商业网络、媒体平台以及各种民主制度渠道发挥影响力。
其结果是,经济增长并不一定能够同步转化为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不过,印尼面临的问题不仅在于政治制度设计,也体现在官僚体系的质量上。
因此,“改革2.0”的核心任务之一应是推动“官僚迁徙”,即推动国家公务体系从单纯的行政机器转型为以社会公平和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治理体系。
1998年以后,印尼官僚改革确实取得一定成果,其中包括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然而,封建式官僚思维仍然在一些领域存在。
不少官员依然将职位视为权力象征,而非服务社会的责任。近年来涉及国家公务人员的腐败案件频频曝光,其中甚至出现买卖“无保留审计意见”评价结果的现象,显示仅靠程序性改革并不足以解决问题,道德层面的改革同样不可或缺。
“改革2.0”至少需要推进三项重大议程
首先是“思想转型”,即改变官僚体系“被服务”的观念,转向“服务人民”的公共服务理念。
其次是“经济政策转型”,通过制定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防止垄断行为,并扩大普通民众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
第三是推动“包容性数字化转型”,确保科技真正成为便利民众的工具,而不是新的行政障碍。
与此同时,文章还提出应重新审视印尼央行(BI)的角色与定位。
虽然央行独立性对于维护货币稳定至关重要,但在就业、工业化发展和居民购买力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背景下,人们开始质疑货币政策与实体经济需求之间是否已经建立足够紧密的联系。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国家发展战略之间的协同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以确保经济稳定不仅体现在统计数据上,也能够真实反映在民众生活质量改善方面。
尽管印尼目前的情况尚未严重到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的程度,但宏观经济稳定不应掩盖基层社会所面临的现实压力。
当食品价格不断上涨、医疗成本持续攀升、高质量就业岗位越来越难获得时,民众自然会质疑长期以来被广泛宣传的经济增长成果究竟带来了多少实际收益。
因此,近期出现在雅加达和日惹的学生示威活动,更应被视为一种社会预警信号,而非单纯的政治挑战。
这种警示反映出政府所强调的发展乐观预期,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体验之间存在一定落差。
如果说1998年改革运动成功推动印尼摆脱了政治威权主义,那么“改革2.0”则应当承担新的历史使命——帮助国家摆脱经济不平等、系统性腐败、缺乏回应能力的官僚体系以及寡头势力对公共生活的过度影响。
因为改革真正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让人民拥有选择领导人的自由,更是实现《1945年宪法》所追求的社会公平与全民福祉。
(作者:萨莫德拉·维巴瓦〔Samodra Wibawa〕,日惹加查马达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FISIPOL UGM〕研究员、人民经济研究中心成员、“诺托内戈罗学术社群”〔Akademia Noto Negoro〕成员)
其他来源
免责声明:第三方新闻(或图片)为分享/援引/储存信息,其内容并不代表本报/本网立场,如有错误或相关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