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式暂停与越南的龙虾养殖合作。该决定是在评估“尽管我国与越南之间已有谅解备忘录(MoU),但龙虾幼苗( BBL)走私行为仍然猖獗”的情况后作出的。海洋与渔业部(KKP)水产养殖总局负责人海鲁(TB Haeru Rahayu)表示,暂停合作旨在确保龙虾养殖管理透明且规范。
2025年8月28日(周四),海鲁在雅加达KKP办公室举办的《2025年印尼罗非鱼展望》活动中表示,目前政府暂停在印尼境外的龙虾养殖。原因是我们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尚未达到预期效果。
据透露,我国与越南的合作已进入第二年,双方曾同意实施多项技术性措施,并定期评估。然而,评估结果显示对印尼的实际影响有限。海鲁解释说,我们已经进入第二年了,印尼与越南签署了MoU。双方同意了一些技术性措施,但每隔一段时间我们进行评估,有三个月一次、六个月一次或一年一次。
据称,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是龙虾幼苗非法走私仍十分严重,即使已有正式合作。海鲁表示,经过评估,我们认为结果未达预期。因此我们决定暂停合作。例如,虽然已有MoU,但非法BBL走私仍非常猖獗。
因此,政府决定暂时中止合作,同时成立专门工作组(Satgas Anti-Illegal BBL)以打击非法BBL交易。海鲁补充说,政府决定先暂停,我们将成立反非法BBL工作组,确保一切透明清晰。如果越南愿意恢复合作,可能会进行更公平的重新谈判。
印尼-越南龙虾合作背景
此前,KKP已与越南开展龙虾养殖合作。海洋与渔业部长特伦戈诺(Sakti Wahyu Trenggono)表示,该合作是提升印尼龙虾养殖生态系统的关键措施,因为过去养殖生态尚未充分发展,限制了国家龙虾养殖的发展。
特伦戈诺2024年4月29日(周一)于雅加达举办的印尼水产养殖商业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过去龙虾养殖生态尚未充分运作,但通过这种合作,生态系统将得到推动。例如,在饲料方面,以前依赖捕获的小鱼,而越南已有成熟的产业。
他还指出,根据合作安排,需要BBL的越南企业必须在印尼进行养殖,并与当地合作伙伴合作。这一模式预计将促进技术转移和工作伦理的提升,是加速印尼龙虾养殖发展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