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查获264亿盾非法进口商品 涉事进口商面临严惩

政府通过贸易部在今年1月至7月期间查获了价值264亿盾(约合人民币1200万元)的非法进口商品。此次执法行动在泗水(Surabaya)、锡江(Makassar)、棉兰(Medan)和勿加泗(Bekasi)四地展开,是贸易部联合相关部门及商业秩序监督局(BPTN)在边境后监管中取得的成果。

贸易部长布迪(Budi Santoso)8月6日周三在雅加达贸易部礼堂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过去7个月内共审查了5,766份进口货物申报单(PIB),其中1,424家企业的5,449份申报符合电子报告系统(e-reporting)规定,但仍有147家企业的317份申报需接受实地核查。结果显示,52家企业的118份申报不符合规定,而95家企业的199份申报合规。

这批非法商品主要来自中国、法国、越南、沙特阿拉伯、韩国和马来西亚,违规行为包括未提供进口批准文件、缺少检验报告、未取得强制SNI认证产品的UTTP(计量器具)许可或商品注册号(NPB)等。

对此,贸易部已采取多项行政处罚措施。布迪表示,我们已对14家企业发出警告信,要求18家企业召回并销毁违规商品,并暂停2家企业的海关清关权限。

违规商品涉及轮胎、塑料原料、化妆品及家居用品、食品饮料、传统药物及保健品、塑料制品、林业产品、动物制品、特定化学品、陶瓷、电子产品、平板玻璃、纺织品及计量器具(UTTP)等。贸长强调,这些商品的报关总价值约264亿盾

根据印尼2021年第29号《贸易领域实施条例》(PP No. 29/2021),涉事企业可能面临书面警告、商品下架、暂停营业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布迪指着现场展示的证物表示,这些是我们查扣的部分样品,其余存放在各地仓库,监管仍在持续进行。

布迪重申,贸易部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持续打击非法商品流入国内市场。”政府绝不会松懈,我们将常态化开展此类监管行动。”

他最后警告企业切勿铤而走险,并再次敦促企业遵守合法进口程序,“这些违规商品不仅损害国内产业,更危及消费者权益——它们往往不符合SNI标准,导致消费者失去应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