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宪法经济体制与总统面临的问题

普拉博沃总统日前在东爪哇省马都拉岛(Madura)邦加兰县(Bangkalan)举行的印尼伊斯兰教士联合会中央理事会(PBNU)全国协商会议和高级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因为在那次活动中,普拉博沃总统邀请我们了解,印尼这些年来究竟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了什么?

国家元首总结说,我国经济确实能够保持每年约5%的增长率。按照总统的说法,如果以七年时间计算,累计增长幅度可达到35%。也就是说,按照这一计算方式,我国财富总量理应比七年前增加35%。

然而,普拉博沃总统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种经济增长尚未被社会各阶层民众均衡享受到?

甚至一些原本已经摆脱贫困的中产阶层,也重新跌回较低的经济水平。

普拉博沃认为,这表明国家经济体系存在问题,因为经济增长成果仍然集中在某些特定群体手中。因此,国家元首强调,必须尽快加以纠正,使国家建设成果能够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他表示,如果经济在增长,而贫困人口却增加,中产阶层反而减少,那么就说明我们的经济体制出现了偏差。

在我看来,如果从宪法所规定的经济制度角度出发,特别是依据《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第33条的精神,普拉博沃总统的判断是正确的。

该条文规定:

“土地、水域以及其中蕴藏的自然资源由国家控制,并用于最大程度地增进人民福祉。”

然而在现实实践中,正如民族民主党(PND)总主席苏里亚·帕洛(Surya Paloh)所说,长期以来在我国运行的实际上是一套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体系。

对于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其实无须感到意外。因为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来就会让少数人受益,而这些人正是资本拥有者。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普拉博沃总统讲话的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元首,他正试图改变长期运行至今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并将其重新带回宪法所规定的经济制度轨道。

这种制度被日惹加查马达大学(UGM)思想家、经济学家穆比亚托(Mubyarto,1938—2005)称为“潘查希拉经济体制”(Sistem Ekonomi Pancasila)。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在推动这一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普拉博沃总统势必会面对那些长期从现行体制中获益的利益群体。与此同时,他的部长和助手们似乎也并未给予充分支持,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于、甚至本身就是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因此,在落实其理念和构想的过程中,普拉博沃总统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挑战。

如果过去曾有总统因为子女的行为而失去权力,那么普拉博沃则有可能因为自己的部长和助手而遭遇同样的命运。

那么,普拉博沃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吗?答案当然是:这取决于普拉博沃本人。

因为,人生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

 

作者:安瓦尔·阿巴斯博士(Dr. H. Anwar Abbas, MM, MAg),人们通常称其为“布亚·安瓦尔·阿巴斯”(Buya Anwar Abbas)。

他现任印尼伊斯兰教士中央委员会(MUI)副主席,同时也是沙里夫·希达亚图拉国立伊斯兰大学(UIN Syarif Hidayatullah)经济与商业学院(FEB)伊斯兰银行学专业的固定讲师。此外,他还担任Muhammadiyah中央领导委员会中小微企业、社会赋权与环境事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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