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重拳整治排放污染 超标重卡最高被罚800万盾

2025年8月7日,雅加达北部地方法院轻罪法庭(Tipiring)对12辆未通过排放检测的重型车辆作出处罚裁决,单笔罚款金额从200万至800万盾(约合900-3600元人民币)不等。雅加达环境局局长阿塞普·库斯万托(Asep Kuswanto)在8月8日的声明中强调,对超标车辆的执法行动,体现了我们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

此次重点查处的N类(货运车辆)和O类(牵引车/挂车)正是雅加达主要移动污染源。阿塞普表示,我们将扩大对N、O类车辆的排放检测和执法力度,这是建设清洁、健康、可持续雅加达的重要举措。他同时呼吁车主定期保养车辆、进行排放检测,并使用符合欧四标准(EURO4)的燃油。

雅加达市政警察民事调查科(PPNS Satpol PP)负责人拉莫·西哈巴特(RM Tamo Sijabat)透露,违规车辆多为未定期保养的敞篷卡车、厢式货车及油罐车。”我们已与印尼港务公司(Pelindo)建立协作机制,未缴清罚款的违规车辆将禁止进入港口区域。”

此次行动中,10名车主出庭受审,2名缺席者被裁定各缴纳400万盾罚款。

此前,2025年7月15-16日,环境部、雅加达环境局、市政警察、交通局及雅加达交警联合在丹戎不碌港(Pelabuhan Tanjung Priok)展开执法行动。环境部长哈尼夫·法伊索尔(Hanif Faisol Nurofik)亲自主持启动仪式,副部长、雅加达环境局长及印尼港务公司运营总监共同出席。本次裁决依据2005年雅加达特区第2号地方法案第61条第1款,最高可处以5000万盾罚款或6个月监禁。12起案件累计罚款总额达7606万盾(约合3.4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