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力推取消社保养老金征税 专家称此举更有益富人 提出折中方案

印尼社会关于提取养老金(JHT)时是否应征税的讨论持续升温,税务专家指出,取消JHT提取税未必能够公平惠及所有劳动者,反而可能让拥有收入较高和账户余额较大的群体获得更多利益。

印尼税务分析中心(CITA)税务观察员法杰里(Fajry Akbar)表示,当前争议主要源于部分民众认为JHT提取时征税属于“双重征税”。但实际上,现行制度并不存在重复课税的问题。

法杰里于6月29日对媒体解释称,印尼目前采用的是“免税—免税—征税”(EET)模式。在这一制度下,劳动者缴纳JHT时无需缴税,资金在积累和增值过程中也不征税,只有在最终提取福利金时才缴纳税款。这种做法在国际上相当普遍,也是许多国家养老金税制的通行模式。

他进一步指出,从税收原则来看,JHT福利属于个人新增经济收益,因此本身属于应税对象。社会公众之所以容易产生误解,是因为JHT缴费通常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容易被误认为与所得税性质相同。

如果取消JHT提取税,印尼实际上将转向“免税—免税—免税”(EEE)模式,即从缴费到提取全过程均不征税。而这种模式在国际上并不常见。

法杰里认为,全面取消税收还可能带来利益分配失衡。由于高收入劳动者通常拥有更高的JHT账户余额,他们在提取时获得的税收减免额度也会远高于普通劳动者。“如果取消税收,最大受益者反而是提取大额资金的高收入群体。”他说。

因此,他建议政府不要直接取消JHT税收,而应扩大对低收入劳动者的保护,例如提高适用0%终结所得税税率的JHT提取额度门槛。这样既能增加中低收入劳动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也能维持现有税制基本原则和国家财政收入。

这一观点也开始受到政府关注。财政部长普尔巴亚表示,政府将从公平性及受益对象结构等方面评估取消JHT税收的建议。“不能让调整后的政策最终更多惠及富裕群体。”他于6月29日在印尼国会大楼表示。

普尔巴亚透露,政府将重点分析超过5000万盾提取金额的受益人数据。目前,根据2009年第68号政府条例,一次性提取JHT时,5000万盾以内部分适用0%的第21条所得税(PPh Pasal 21)终结税率,超出部分则按5%征税。研究结果将成为政府决定是否取消相关税收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工会组织仍坚持推动全面免税。印尼工联(KSPI)主席赛义德·伊克巴尔(Said Iqbal)认为,JHT资金本质上来自劳动者工资,而工资此前已经缴纳过第21条所得税,因此提取时不应再次征税。

“JHT来源于已经缴税的工资,因此领取时理应不再征税。”赛义德强调。工会计划正式向财政部提交这一建议,并将其作为推动劳动者福利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围绕JHT税收的争论最终聚焦于一个核心问题:取消税收究竟能否真正惠及大多数劳动者,还是主要让拥有较高JHT余额的人群受益。正因如此,不少专家认为,提高适用0%税率的提取额度门槛,或许比全面取消JHT税收更精准、更公平,也更符合广大劳动者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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