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与效率 政府拟于5月实施新税收退税机制 

政府正完善关于税收多缴返还(即预先退税机制)的新规,旨在提升法律确定性并加强税务管理治理水平。该规定将以《财政部长条例草案》(RPMK)形式出台,计划于2026年5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相关草案仍处于跨部门协调(协调统一)阶段,待完成后方可颁布实施。

印尼税务总局(DJP)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司司长英格·迪亚娜·里斯马万蒂(Inge Diana Rismawanti)表示,法规协调是政策制定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新规与税收管理体系发展保持一致。她周三(15/4)表示,政府正推进有关税收多缴预先返还程序的条例草案协调工作。

英格指出,此次规则修订不仅要适应税收行政体系的演进,还需兼顾经济环境变化、企业需求,以及加强监管与制度完整性。不过,她也强调,目前讨论仍在进行中,具体条款尚未对外公布,待正式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开。

她补充称,新规出台后,税务总局将通过多渠道向纳税人及相关利益方开展广泛宣传与培训,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

在协调过程中,隶属印尼法律部的法律法规总局(DJPP)第三法规协调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至11日举行多场线上技术会议。其中,纳税人申请的行政审核机制成为重点讨论内容。审核结果将作为税务总局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预先退税的重要依据。

根据草案规定,若纳税人符合行政条件且确有多缴税款,税务总局局长可签发《预先退税决定书》。反之,若申请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正接受税务稽查或法律调查,则申请可能被拒绝。

此外,新规还明确了退税办理时限:所得税(PPh)退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完成,而增值税(PPN)退税则需在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