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向美开放关键矿产 坚持下游化严禁原矿出口

政府宣布,作为对等关税协议(ART)的一部分,将向美国开放关键矿产资源出口准入,涵盖镍、铜、铝土矿及稀土等战略性矿产。不过,政府强调,所有合作必须遵循国内“下游化”政策,严禁原材料直接出口。

投资与下游化部副部长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副主任托多图亚2月26日表示,目前双方关于关键矿产领域的讨论仍处于企业层面需求阶段,并非国家间的特殊承诺。他指出,美方主要关注企业进入印尼矿产领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机会,包括铁路等项目。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但前提是必须在印尼境内投资建设加工环节。

托多图亚强调,印尼法律不允许原矿直接出口,所有投资者无论来自何国,均须参与本地冶炼及加工体系建设,落实下游化战略。这一政策适用于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确保投资公平、合规进行,合作模式以企业对企业(B2B)为主。

此前,经济统筹部长艾朗卡表示,美印尼关键矿产合作讨论涵盖多个战略领域,并由达纳塔拉国家投资管理公司(Danantara)牵头对接美国出口机构及相关企业。包括福特汽车公司和特斯拉在内的美国汽车与科技企业,正关注印尼电动车电池生态系统的发展机遇。

艾朗卡指出,美国企业投资印尼矿业并非新现象。例如自由港麦克莫兰公司(Freeport McMoran)自1967年起在印尼运营铜矿,并在格雷西克(Gresik)建有冶炼厂;淡水河谷公司(Vale)自上世纪70年代起参与印尼镍矿开发。

他补充称,美国对关键矿产的需求不仅用于电动车产业,也涉及航空、火箭、国防及海洋技术等高端领域。印尼在全球矿产供应链中的战略地位,将在坚持下游化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