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安全区域放风筝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印尼2009年《航空法》第1号法令第421条规定,在苏加诺-哈达国际机场等航空枢纽周边放风筝,违法者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10亿盾(约合4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交通部航空总局指出,机场周边放风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干扰飞机起降流程,导致航班延误或严重事故;风筝若被吸入飞机引擎,可能造成关键部件损坏;缠绕机翼襟翼等控制系统会危及飞行安全。
上周,苏加诺-哈达机场就因跑道区域出现500-600米高空的风筝,导致多架航班被迫盘旋等待或备降其他机场。机场运营商昂卡萨普拉公司已就由此造成的航班延误公开致歉。
航空当局特别提醒,除风筝外,无人机等飞行物同样严禁在机场净空区升空。此举旨在保障航空运输安全,避免可能引发的灾难性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