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警方抓获三名嫌疑人 提示司机务必当心“碰瓷”盗窃团伙

中雅加达Cempaka Putih地区发生了一起“假撞车”盗窃案件。

据雅加达都会警局刑侦总队机动车辆盗窃侦查科负责人马甘塔拉中校(Noor Maghantara)说明,事件发生在2025年12月5日(周五),当时受害者RRP(53岁)正驾车行驶在Cempaka Putih地区拉瓦萨里(Rawasari)的国营印刷厂路(Jalan Percetakan Negara):“有一个人声称被受害者撞到。之后,受害者下车并走向此人。”

在俩人交谈后,受害者返回车内:“然而,他发现自己的包(内有身份证、手机和超2000万盾现金)已经不见了。随后,受害者检查了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这才发现确实有一个意图盗窃物品的团伙。”

随后,RRP立即向警方报案。根据报告,雅加达都会警局机动车辆盗窃侦查科展开调查,并在东雅加达卡昆(Cakung)查蒂内加拉(Jatinegara)地区逮捕了嫌疑人PP(33岁)。

据称,PP在此案中扮演赃物接收者的角色。根据后续调查发展,警方又在不同地点逮捕了另外两名嫌疑人:包括12月10日(周三)在西爪哇省马贾伦卡县(Majalengka)被捕、扮演实施者角色的MY(58岁);以及12月11日(周四)在东雅加达杜伦萨威特(Duren Sawit)被捕、扮演协助实施者角色的A(58岁)。

马甘塔拉透露,还查获了一批物证,包括两辆摩托车、三部嫌疑人手机、一部受害者手机、嫌疑人作案时穿着的衣物以及监控录像。

上述嫌疑人被指控涉嫌违反《刑法典》第363条关于加重盗窃的规定,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以及《刑法典》第480条关于窝藏赃物的规定,最高可判处4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