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驱动型服务的扩张,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贡献持续增长。
2025年1月至10月期间,政府从数字经济商业领域筹集了高达11.44万亿盾的税收。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司司长罗斯毛莉(Rosmauli)表示,这一实绩表明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收入的重要引擎之一。
具体而言,电子交易系统增值税(PPN)收入为8.54兆盾,加密资产税收入为6756亿盾,金融科技(P2P借贷)税收入为1.15兆盾,政府采购系统(SIPP)税收入为1.07兆盾。
在电子交易系统增值税方面,自2020年至2025年的累计缴款额已达33.88兆盾,由指定251家公司中的207家电子交易系统主体缴纳。在加密资产税方面,2022年至2025年累计收入达到1.76兆盾。此项加密资产税收入包括:基于销售交易产生的第22条所得税(PPh)收入8895.2亿盾,以及国内增值税(PPN DN)收入8737.6亿盾。
此外,2022年至2025年期间,P2P借贷领域的累计税收贡献达到4.9兆盾。
该领域税收收入由三种税种构成,其中包括:针对国内纳税人(WPDN)和常设机构(BUT)收到的贷款利息征收的第23条所得税,收入为1.16兆盾;针对外国纳税人(WPLN)收到的贷款利息征收的第26条所得税,收入为7244.5亿盾;以及针对月度申报额征收的国内增值税,收入为2.3兆盾。
在政府采购系统方面,2022年至2025年累计收入记录为3.92兆盾,包括第22条所得税收入2683.2亿盾,以及增值税收入3.65兆盾。
因此,截至2025年10月31日,数字经济商业领域的税收贡献总额已达到43.75兆盾。罗斯毛莉表示,政府将持续优化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征管,力求更加公平、简便和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