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规:所有企业须于2027年起提交财务报表

政府强制要求所有企业从2027年起向财政部提交财务报表。此政策旨在通过发布《2025年第43号政府条例关于财务报告》,加强国家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与问责制。

财政部金融业稳定与发展总局局长玛茜塔(Masyita Crystallin)表示,该规定是建立跨部门一体化、高效且可信的财务报告系统的重要一步,符合《2023年第4号金融业发展与强化法》的授权。

玛茜塔在周四(2025年11月27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2025年第43号政府条例》旨在强化透明和可问责的财务治理基础,使所生成的财务报表能成为公司层面决策及公共政策制定的可靠参考。

通过此规定,确立了适用于跨部门——包括金融服务部门、实体经济部门以及与金融业存在业务关联实体的财务报表编制、提交和利用机制。

该规定不仅强调行政合规,更致力于推动法规协调,并将强化财务数据完整性作为主要基础。

如此一来,国家财务报告将不再各自为政,而是成为一体化且可问责的国家报告系统的一部分。

玛茜塔解释道,通过此政府条例,政府推动形成一个相互连接、标准化且跨部门一致的财务报告生态系统,从而提升国家财务数据的质量。她又补充,在对更结构化、标准化并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国家财务报告改革需求背景下,财务报告被定位为行业从业者、金融部门、政府及社会公众基于准确数据进行决策的重要工具。

报告方财务报表质量的提升,与通过财务报告共同平台简化报告流程相结合。

该法规有望支持基于可跨部门验证的实际数据来制定财政和经济政策,同时确保所用报告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玛茜塔进一步称,财务报告共同平台将成为数据整合的核心枢纽,使企业的报告流程更简化,同时丰富政府用于制定精准政策的数据基础。

政府也认识到,财务报告系统改革需要时间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准备。因此,玛茜塔指出,该政府条例的实施将分阶段、按比例进行,以确保有效推行而不干扰企业的运营稳定。

对于资本市场部门,最迟须于2027年通过共同平台提交财务报表,而其他部门将根据其准备情况,并依据财政部与相关部委/机构及主管部门的协调结果来调整实施阶段。

这种过渡性方法也考虑了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能力,确保它们能够在不受成本或行政负担的情况下履行报告义务。

玛茜塔说,我们以分阶段和包容的方式设计此次财务报告转型,以便不同规模的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能够现实地适应,同时不降低报告质量。

须提交财务报表的企业名单:

A. 在金融服务领域开展业务的机构,即:

  • 银行业

  • 资本市场

  • 保险业

  • 养老基金

  • 融资机构(基于金融服务部门法规)

B. 专业金融机构,即:

  • 典当公司

  • 担保机构

  • 印尼出口融资机构

  • 住房二级融资公司

  • 基于信息技术的联合融资服务提供商(P2P网络借贷金融科技)

C. 管理强制性公众资金的机构,包括:

  • 社会保障计划经办机构

  • 养老金计划经办机构

  • 福利计划经办机构

  • 根据法规由金融服务管理局声明受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D. 金融业支持及基础设施业务从业者,即:

  •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业务从业者

  • 支付系统业务从业者

  • 金融业支持机构

E. 其他金融行业业务从业者,包括:

  • 传统金融

  • 伊斯兰教法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