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全会一致通过 将选举法典化纳入2025-2029战略规划

2025年7月8日(星期二),国会(DPR)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将《选举与政党法》法典化工作纳入2025-2029年国会战略计划。会议由国会副议长阿迪斯·卡迪尔(Adies Kadir)主持并敲槌通过。

国会立法机构副主席斯特曼·潘贾坦(Sturman Panjaitan)首先汇报了关于将选举法与政党法法典化并纳入2025-2029年立法议程的必要性。他指出,该法案旨在落实宪法法院的裁决决定。

斯图尔曼表示,国会立法机构已于2025年7月4日与7日在立法机构会议室,深入讨论了《2025-2029年众议院战略规划条例草案》及其附件,并成立了特别小组进行细致讨论。

他介绍说,立法机构共达成五项关于2025-2029年战略规划的要点,其中之一便是将《选举法》与《政党法》的修订合并为一个法案整体。

随后,副议长阿迪斯·卡迪尔在会议上征求议员意见,询问是否同意将该法典化议题纳入众议院战略规划中。

“同意!”全体议员一致回应支持。

此前,宪法院曾作出重要裁定,将全国性选举与地方选举分开举行。全国性选举包括国会、地方代表理事会以及总统和副总统选举;而地方选举则指地区议会选举及地方首长(省长、市长、县长)选举。

根据裁决,地方选举应在全国性选举举行后的两年内,最迟不超过两年半举行。

该裁定出自宪法院2024年第135/PUU-XXII/2024号判决,审理内容涉及《2017年第7号选举法》以及《2015年第8号法》对《2015年第1号法》的修正,该法是对《2014年第1号政府条例(代替法)》即《省长、市长、县长选举法》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