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推迟至2026年2月实施。然而,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强调,该政策唯有在经济复苏态势稳固后才会正式推行。
10月9日周四,普尔巴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既定时间表提出异议。当媒体求证”2026年2月开征电商税”事宜时,他回应:”(2026年2月开征?)不属实,这是谁说的?我才是财政部长。”
普尔巴亚指出,当前国内经济虽处于复苏轨道,但尚未实现全面振兴。他明确表态,唯有经济增长率稳定达到6%的水平,才会考虑实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此番表态延续了部长此前立场。9月26日周五在雅加达,普尔巴亚曾向媒体说明,近期此事引发热议。我们应暂缓实施,至少待200万亿盾政府资金存入国营银行联盟的政策对经济拉动效应显现后,再作考量。
他当时所指的,正是政府向国营银行联盟注资200万亿盾以刺激经济的举措。
尽管实施时间悬而未决,普尔巴亚确认税务总局的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他强调,可以明确的是,系统目前已完成部署。不过政策具体执行仍将严格考量国内经济形势。
根据公开资料,政府已通过《2025年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确立法律框架。该条例核心内容包括:明确电商平台作为国内商户交易所得税第22条规定的代征机构;要求商户向平台提供计税信息;规定0.5%的所得税征缴税率(可选择最终征收或非最终征收);并将交易发票视同统一税收证明的等效文件。
此外,条例还详细规定了电商平台依据销售发票实施代扣代缴的机制、发票最低数据标准,以及平台向财政部税务总局的信息报送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