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兰副总统和普选委缺席,毕业证书诉讼案调解延期

针对吉布兰副总统毕业证书的诉讼案件,在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PN Jakpus)进行的调解程序已确定延期。原因是作为第一被告的吉布兰本人,以及作为第二被告的印尼选举委员会(KPU)均未出席此次调解议程。

原告苏班(Subhan)在周一(9月29日)于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举行的调解会上,要求适用《最高法院条例(PERMA)2016年第1号》的规定,该条例要求当事人本人必须出席。

“由于今天(当事人)没有出席,因此调解员决定将调解延期,直至当事人,即第一和第二被告到场为止”,苏班在法院表示。

苏班进一步说明,该条例在满足四项条件之一时,允许当事人本人不必亲自到场:

1.因健康状况不允许出席调解会议(需提供医生证明);

2.受父母监护或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

3.在外国有住所、居所或所在地;

4.正在执行国家任务、履行专业要求或其他无法离开的工作职责。

有鉴于此,苏班希望包括吉布兰在内的各位当事人,能够出席定于下周一(10月6日)举行的下一次调解。此外,苏班还表示,调解法官已要求他准备一份和解方案。

不过,苏班承认他尚未开始起草这份和解方案。因此,他还无法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悉,该诉讼由苏班提起。他对吉布兰在参加2024年大选,注册成为副总统候选人时所提交的毕业证书要求提出了质疑。

原告认为,吉布兰的国外学历证书不符合副总统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他引述了《2017年第7号关于大选的法律》第169条(1)款,以及选举委员会《2023年第19号关于总统和副总统大选候选人登记的规定》第13条(r)款中关于总统选举参选人的资格规定。

第13条(r)款规定,参选者最低学历要求为高中、伊斯兰高中、职业高中、伊斯兰职业高中或同等学历学校毕业。

基于以上条款,原告认为吉布兰并未持有作为副总统候选人所要求的高中毕业证书证明。

因此,苏班请求法官判决吉布兰担任2024-2029年度副总统的资格无效。此外,他还要求吉布兰和选举委员会共同赔偿125万亿盾的物质损失及1000万盾的非物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