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透露,自印尼反诈骗中心(IASC)于2024年11月成立以来,截至今年6月26日,累计已接获60.8万起诈骗举报。OJK委员会议主席弗里德丽卡(Friderica Widyasari Dewi)表示,IASC目前已成功冻结约55.7万个涉案银行账户,冻结资金总额达6740亿盾,其中约2000亿盾已成功返还给受害者。
她在雅加达中部希尔顿逸林酒店(DoubleTree Hilton)举行、由OJK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联合举办的“诈骗问题研讨会”上表示,目前掌握的数据“仅仅是冰山一角”,因为不少受害者因感到羞愧而没有报案。
弗里德丽卡指出,诈骗犯罪通常利用支付渠道、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子商户、虚拟资产及跨境网络实施犯罪,这些渠道不仅有助于隐藏犯罪分子身份,还会掩盖资金来源,增加追踪非法资金流向的难度。她还表示,地方案例显示,许多受害者往往在被骗24小时后才报案,使执法机构用于识别、冻结账户及追回资金的时间极为有限。与此同时,人工智能(AI)、深度伪造及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使身份冒充更加逼真、诈骗手法更具迷惑性,而相关风险更具有跨境、跨平台特点,尤其涉及加密资产时,更需要各司法辖区加强协作。
在同一场活动中,联合国驻印尼驻地协调员吉塔·萨布哈瓦尔(Gita Sabharwal)表示,活跃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诈骗网络,正借助数字平台、复杂的社会工程学手段以及现代金融体系实施犯罪。根据UNODC研究,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网络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超过370亿美元,而东南亚已成为产业化诈骗活动的重要中心。她指出,诈骗问题已对印尼造成明显影响,目前每四名印尼消费者中,就有一人表示曾因诈骗蒙受金钱损失。
萨布哈瓦尔强调,打击诈骗首先应从预防着手,银行、数字金融服务提供商及金融科技企业在防范诈骗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同时,金融犯罪往往利用不同司法辖区、监管机构及职权之间的空隙迅速蔓延,因此加强跨部门、跨国合作至关重要。她介绍,去年东盟国家已签署《河内网络犯罪公约》,建立全球首个打击网络犯罪合作法律框架,并已将网络诈骗列为跨国有组织安全威胁。她同时肯定印尼在推动多方合作方面展现出积极领导力,包括成立印尼反诈骗中心,以及强化政府、执法机构与金融业之间的协作机制,为打击诈骗奠定了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