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印尼-美国互惠关税协议中涉及双方达成消除数字贸易壁垒的条款——其中包括允许将个人数据传输至美国方面的内容。普拉博沃总统于7月23日在雅加达会议中心出席民族复兴党(PKB)成立27周年纪念活动时作出回应称,”相关谈判仍在持续进行中”。
此前,经济统筹部发言人哈里奥(Haryo Limanseto)解释称,在《美印尼互惠贸易框架联合声明》中,所涉及的数据均为商业数据,不包含个人隐私信息。他说明称,例如教育数据中的姓名属于公开信息,而数据处理环节涉及的也非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或国家战略数据。
哈里奥进一步指出,通信与数字部将在该协议中承担主要执行角色,”数据技术条款等事宜将由通信与数字部主导推进”。
印尼现行数据存储规定依据的是2019年第71号政府条例《电子系统与交易管理》。该条例要求公共部门数据必须存储在印尼境内的服务器上,私营部门数据虽可存储在境外,但金融交易相关数据仍需保留在本土服务器。
据悉,印尼本应自2024年10月起正式实施《个人数据保护法》(UU PDP),该法律借鉴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框架。然而由于政府至今未成立监管机构,使法案实施被持续搁置。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目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