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新规生效在即:政府对黄金征收最高15%出口关税

政府正式确立对黄金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该规定载于2025年第80号财政部长条例。

在条例序言部分,政府阐明,对黄金征收出口关税旨在保障国内黄金需求、稳定商品价格,并推动矿产特别是黄金的下游产业发展。此项措施在实施时将兼顾国内矿业及黄金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条例第3条规定,政府确定黄金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将取决于参考价格及拟出口的黄金类型。若贸易部长确定的黄金参考价格在每金衡盎司2,800美元至不足3,200美元区间,出口关税税率范围将为7.5%至12.5%。

同时,若参考价格达到每金衡盎司3,200美元或以上,出口关税税率范围将为10%至15%,具体取决于出口商出口的黄金类型。

此外,条例第5条规定,出口关税的计算依据出口价格的百分比(从价)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出口关税税率 × 商品数量 × 每单位出口价格 × 汇率。

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出口价格由海关总署署长以财政部长名义,根据出口参考价格确定。”

各类黄金商品的具体关税详情:

  1. 粗金(呈块状、锭、浇铸条及其他形态):根据贸易部长设定的参考价格区间,税率为12.5%或15%。

  2. 未锻造的黄金或金合金(呈颗粒状及其他形态,不包括粗金):税率为10%或12.5%。

  3. 未锻造的黄金或金合金(呈块状、锭及铸造条状,不包括粗金):税率为7.5%或10%。

  4. 压制金条:税率为7.5%或10%。

本条例于2025年12月9日颁布,并于14日后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