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金管局修订条例 扩大数字金融资产监管范围

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发布了2025年第23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POJK),该条例是对2024年第27号关于数字金融资产(包括加密资产)交易实施规定的修订。

此项POJK的发布,是基于数字金融资产,特别是作为印尼社会投资工具的加密资产的积极发展,以及出现了类似传统金融工具的新型产品和/或活动,例如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

OJK金融素养、普惠与传播部主任伊斯迈尔(M. Ismail Riyadi)表示,此项POJK旨在强化数字金融资产交易运营机构的作用并扩大其经营范围,同时采纳符合金融服务行业标准及国际最佳实践的监管框架。

随着该POJK的实施,数字金融资产的范围得到扩展,主要包括:第一,POJK规定数字金融资产由加密资产及其他数字金融资产组成,包括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

第二,在数字金融资产市场上交易的数字金融资产,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例如其发行、存储、转移和/或交易需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或参照基础数字金融资产。

第三,数字金融资产交易运营机构禁止交易交易所指定清单之外的数字金融资产。

此外,新规还包含关于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在继续秉持审慎原则和消费者保护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投资选择。其中规定,若交易所开展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交易活动,则必须事先向金融服务管理局提交批准申请。

交易商可根据消费者委托,在已获得金融服务管理局批准的交易所进行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的买卖活动。此类活动无需向金融服务管理局另行申请批准,但必须事先由交易商与交易所签订合作协议。

伊斯迈尔在2025年12月4日(周四)的官方声明中表示,受消费者委托进行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买卖活动的交易商,必须向金融服务管理局提交书面通知。

数字金融资产交易运营机构必须建立保证金(担保金)存入特殊账户的机制,该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数字金融资产,作为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措施。

他在声明末处强调,消费者若要进行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交易,必须首先参加由交易商组织的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