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数字经济税收持续保持增长。根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数据,政府已累计征收54.71万亿盾数字经济相关税收,税源涵盖电子商务(PMSE)、加密资产交易、金融科技网络借贷(P2P Lending)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等多个领域。其中,电子商务增值税(PPN PMSE)仍是最大收入来源,累计达42.01万亿盾;加密资产税收为2.09万亿盾,金融科技税收5.1万亿盾,SIPP税收5.51万亿盾。
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总监英格(Inge Diana Rismawanti)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税务总局已指定271家PMSE企业代征增值税,并于当月更新代征企业名单,将Lemon Squeezy LLC纳入最新名单。她表示,希望数字企业持续提升纳税遵从度,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实现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
数据显示,在271家PMSE企业中,已有236家完成增值税代征及缴纳,累计贡献42.01万亿盾。其中,2020年征收7314亿盾、2021年3.9万亿盾、2022年5.51万亿盾、2023年6.76万亿盾、2024年8.44万亿盾、2025年10.32万亿盾,2026年上半年再增收6.34万亿盾。
与此同时,截至今年6月底,加密资产交易税累计收入达2.09万亿盾,分别来自2022年的2465.4亿盾、2023年的2208.9亿盾、2024年的6203.8亿盾、2025年的7967.4亿盾,以及今年上半年的2050亿盾,该收入包括:第22条所得税(PPh Pasal 22)为1.21万亿盾,国内增值税为8818.2亿印尼盾。
金融科技P2P网络借贷税收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达到5.1万亿盾,包括2022年4463.9亿盾、2023年1.11万亿盾、2024年1.48万亿盾、2025年1.37万亿盾及2026年上半年6958.4亿盾,税收来源包括国内借款利息第23条所得税(PPh Pasal 23)1.42万亿盾、境外借款利息第26条所得税(PPh Pasal 26)7279.9亿印尼盾,以及国内增值税2.95万亿盾。
此外,SIPP税收累计达到5.51万亿盾,其中2022年4023.8亿盾、2023年1.12万亿盾、2024年1.33万亿盾、2025年1.23万亿盾,2026年上半年达1.44万亿盾,主要由第22条所得税4025.2亿盾和增值税5.11万亿盾构成。
英格最后表示,希望数字经济经营者不断提高税务合规水平,进一步增强国家财政收入,同时推动数字经济企业与传统企业享有更加公平、统一的税收待遇。

